经四路三标段(张维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为加快经四路三标段(张维路)项目建设步伐,改善我县道路交通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经四路三标段(张维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现将该实施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28日
二、意见或建议提交地点
纳雍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
三、联系方式
纳雍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3678908。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可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书,以书面形式向纳雍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办公室提出。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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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路三标段(张维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