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及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款物发放工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资金(物资)划拨及时到位,发放过程公开、透明,纳雍县对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及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督查。
在元旦春节期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部分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补贴发放督查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5日;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督查时间顺延到2012年5月31日。
督查内容:元旦、春节期间补贴对象核查、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公示情况;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是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和张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救助口粮及衣被是否按规定时间发放。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安排及规范化管理情况。2012年1月城市低保资金和2012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五保供养资金发放情况。代办金融机构发放到补贴对象的情况。是否建立救助款物发放专账和救助人口台账,有无优亲厚友,贪污、私分、挪用救助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
要求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及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领导,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2012年1月15日前将资金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晰,在村(社区)公示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要加快冬春救助粮发放进度,并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助。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