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电话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工作,经县民政局、公安局和城管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纳雍县民政、公安、城管部门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电话,现公告如下:
一、公安部门救助电话:0857—3526110、0857—110;民政部门救助电话: 0857—3679195;城管部门救助电话:0857—3536862。各部门救助电话须24小时开通。
二、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未成年人后,请及时拨打救助电话,为公安、民政和城管提供线索。
三、公安、民政、城管实行首接责任制,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监督电话:
毕节市民政局:0857—2184227
毕节市公安局:0857—110
毕节市城管局:0857—8632036
纳雍县民政局 纳雍县公安局 纳雍县城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