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2年申请廉租住房家庭住房状况复核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纳雍县廉租住房暂行规定》(纳府办通〔2007〕240号)等规定,我单位对雍熙镇五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9日)。对未提出申请或在本次复核中未联系上的家庭请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调查符合条件的,列入下一轮次保障范围。如存在隐瞒事实,以欺骗手段取得廉租住房的,干部职工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其他的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如对公示的复核结果存在异议,请拨打下列电话举报。
房 产 局:0857-3523696
监 察 局:153****2099
雍 熙 镇:0857-3536007
附:纳雍县2012年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名单
纳雍县房产事业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纳雍县2012年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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