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4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94号)和《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2011〕110号)要求,我县将从8月13日开始到1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排查整治的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区)、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他单位和场所。排查整治内容:建筑物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监理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单位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违法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违法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违法设置、遮挡建筑物排烟窗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是否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行业联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二是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行为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久拖不改、严重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报道。要利用在媒体开设的专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五是加强问责,严肃查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