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解决政务中心部门人员紧缺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公开考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职位及人数
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本县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式登记干部;
5、具体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考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调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考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录用股,联系电话:0857-35310***;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③已婚人员需持户口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④单位和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4、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证时间:2011年7月21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
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达不到2:1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22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调用
按照拟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交体检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调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调用资格,是参与组织考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考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 宏(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王佳全(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新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考调具体事宜。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