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民政局面向社会服务公开承诺书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纳雍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民政;用制度促进干部自律,打造廉洁民政;用制度强化工作落实,打造效能民政。设立首问责任窗口,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民政法规、民政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二、全面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核心职责,进一步优化各项民政业务办理程序。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各乡(镇)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要求办理并上报我局的低保增减情况,我局将及时抽样核查和审核审批,确保农村低保在下个季度内纳入或撤消,城市低保在下个月内纳入或撤消。
2、救灾减灾:本县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后,在接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损失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保证及时深入第一线开展抗灾救灾。
3、优待抚恤:承诺在上个季度末足额下拨下季度优待抚恤金,对政策内新增标准及时办理补发。
4、婚姻登记:2011年内完成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服务对象随到随办。
5、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来我局申请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其它因特殊困难申请救助的人员,通过核实其身份后,帮助其解决返家途中至下一个救助站的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
6、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收养法规定办理。
7、社会组织登记: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以上承诺,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公开承诺和损害民政机关形象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推动我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0857-352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