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纳雍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及人数
共青团纳雍县委书记1名
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1名
鬃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阳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曙光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百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
王家寨镇副镇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干部(包括垂直部门和教育系统),凡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党校学历);
3、报考共青团纳雍县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中共正式党员,工作时间满四年以上(即2005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4、报考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满二年以上(即2007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报考其他职位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即2006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可放宽到参加工作时间满二年以上(即2007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6、报考乡镇党内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报考王家寨镇副镇长职位的必须是非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在《纳雍报》、纳雍党建网、纳雍县政府网站、纳雍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至30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电话:3532536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分配的文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单位出具是否是中共正式党员(或非中共党员)和无违法违纪证明,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不满10人,该职位中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转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再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公共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知识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的人员当中,如遇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可从其余考试人员中得分最高者递补;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官组成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的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任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任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按公开选拔职位1:1的比例进行票决,决定任用人选。考察后无适合人选的,经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决定,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和任职
县委常委会票决决定任用人选公示后,如无反映或反映的情况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命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对按规定需要进行试用期的干部,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正式任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安排。
四、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
纳雍县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12380
纳雍县纪委、监察局电话:3521924
纳雍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电话:35251***
咨询电话:3532536
本公告由纳雍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纳雍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