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督察组到纳雍县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月12日,地区安委会督察组到纳雍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就百管委广木煤矿“3.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作警示教育,对纳雍县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履职情况等作了督查。
督查组在副县长罗兴才及县安监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勺窝乡吉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督察组分为两队对该矿井实施了井下、井面检查,重点检查了该矿井“十条禁令”和“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瓦斯治理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情况、探掘作业开展情况。检查过程中,督察组对该矿井存在的开采设计不合理、安全设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指标不规范等问题作了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该矿井要提高安全重要性认识,理清思路,合理规划,促进煤矿良性发展;要加强管理,完善设施,按照 “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要加强对相关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的学习培训,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有效排除。
督查组要求安全监管部门要排除一切煤矿安全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不再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各煤矿要加强责任意识,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事故为鉴开展好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事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