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零上访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两级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超前预防、及时化解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建党九十周年及“强县升位”跨越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纳雍县结合自身实际, 在全县范围开展 “零上访乡(镇)、 村(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坚持分级负责、有访必处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原则;坚持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原则;坚持因事施策、调处与查处结合原则。
创建活动工作目标:按照以乡(镇)督促村、(社区、居委会),村(社区、居委会)带动村民组,整体推进,覆盖全县,创建活动从2011年3月启动,11月结束。通过创建活动,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到村、组,充分调动和整合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从源头进行预防、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集中力量,消化积案,年内50%乡镇、50%村居达到“零上访”。
创建活动内容:乡镇、村(社区、居委会)逐级排查、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处理,因事因案施策、落实责任主体。一是反映村(居)两委一般性问题,由村支部和监事会消化;二是反映乡村干部违纪问题由乡镇纪委在规定时限内负责调查处理;三是反映涉及乡(镇)领导班子违纪问题,由县纪委负责处理。其他涉及民生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使辖区范围年内无到省、地越访和进京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