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措施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纳雍县按照“强县升位、加快跨越”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精心管理,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力争到2015年,县城人口达到15万人,建成2个卫星镇,建成2个2—3万人的中心镇,5个1—3万人的重点镇,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7%,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县城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3平方米,规划建设精品村庄150个,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以上。其中:2011年,全县的城镇化率要提高3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2.7万人,扩大城镇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其中,县城1平方公里,乡镇1.5平方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
一是强化城乡规划编制,提高规划覆盖率。以厦蓉、织纳铁路过境县城为契机,加快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修编,县城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现全覆盖;乡镇根据城镇体系中的定位和自身发展基础,全部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行政村完成一半的村域总体规划,全面完成村庄整治指导性建设规划。
二是加快建设,提高城乡承载能力。县城建设按照“北改南拓、东西推进”的建设战略,加快县城新区建设,积极稳地推进旧城拆迁改造,强力推进发展大道、城东路网、城西路网建设,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框架。小城镇建设以完善旧区市政道路、垃圾处理、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绿化照明、民居改造为重点,逐步向新区建设扩展。新农村建设以生态家园建设为抓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实施村庄整治。
三是强化管理,塑造城乡新形象。深入开展以“整脏治乱”“满意在纳雍”为重要抓手的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地级文明城市”活动,逐步实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社会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不断改善村镇面貌,建立健全农村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培植产业,打牢城乡发展基础。加快工业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落户,真正建设成为全县工业经济的引擎和城镇化的拓展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分区,通过统筹规划布局,形成建材、服装、餐饮、家电、电信、修配、娱乐等专业街。重点建制镇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公共投资的导向作用和基础设施的带动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向集镇集中,发展一批产业集聚、集约经营、规模明显的特色小区。
五是加强管理,保障城乡建设质量安全。首先要严格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发挥单位土地的最大效益,防止土地浪费。其次要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法律手续。三是要严格村镇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乡镇长是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业主负责制,严格执行规划建设许可制度和质量巡查报告制度,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六是积极创新,增强城乡发展活力。创新城镇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市场化建设机制,高度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并积极参与二、三级市场,实现城市资产效益的最大化;推进土地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办法,大力实施“土地置换”,对进城进镇农民的住宅用地,采取置换办法在县域内实行动态平衡,多渠道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创新建设资金筹措机制,采取灵活手段,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用气等公用设施建设。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成立城镇化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乡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城镇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建立完善城镇推进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把推进城镇化工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管理考核,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把推进城镇化工作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专业培训,提高驾驭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城乡共建,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城镇化、支持和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