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参合农民144万多人次
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纳雍县本着服务农民,方便农民的原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审核报销程序,使我县1444619人次“参合”农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了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在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中,纳雍县采取四项有效措施:一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知晓率;二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资料的审核力度,对病人、病情、病历、用药等进行严格核查,确认补偿和报销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并对抽查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前两月部分患者进行入户核实。四是落实合作医疗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挂置就诊流程图和补偿流程图、设置公示栏、价目表等,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参合农民就医减免情况等逐一进行公示,保障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作用。
2010年,纳雍县共补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1444619人次,总医药费用14355.71万元,共支付补偿资金8856.87万元,占2010年合作医疗基金的86%。其中参合住院患者74120人次,总住院医药费用11390.06万元,累计支付住院补偿费用6655.93万元;门诊统筹补偿1332421人次,总门诊医药费用2876.59万元,累计支付门诊统筹补偿费用2112.09万元;门诊家庭帐户补偿38078人次,总费用89.06万元,实际支付家庭门诊帐户88.85万元,参合农民普遍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尤其给患重病、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减轻了生活压力,让农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