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非党干部为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督查员
为进一步加强纳雍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督查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拓展督查工作渠道,改进督查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非党干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纳雍县聘请了5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非党干部为全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督查员。
督查员在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义务从事本项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颁发聘任证书和督查证,并赋予其相应的调研权、建议权、评议权和监督权,聘期为1年。督查员在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工作,参加有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按照工作要求定期或随时反馈开展调研督查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查员工作职责为按照《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结合“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各阶段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重点对作风、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督查、深入实际了解人民群众对“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群众宣传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协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向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调研督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归纳、整理后及时呈报县“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执行召集人和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