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将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行为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关于“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精神,根据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纳雍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含罚款、集资)调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
治理工作分为调查摸底、整改处理、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调查范围为2009年3月底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采取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乱收费行为主要包括2008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品牌认证和经销等方面的收费行为中有无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
对调查中发现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问题,认真整改。对收费过高、合作社负担过重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措施,并形成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情况报告(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分类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处理结果和建议)上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及时向涉及的相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治理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