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通知要求,杜绝各个学校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课外读物、校服,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及其他搭车收费的现象,纳雍县结合纠风工作实际,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以物价、教育、财政、新华书店等单位为成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于5月中旬对全县25个中学、中心校及县城3所中学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通知的情况;改制学校未达到“四独立”标准,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标准收费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或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中小学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补课班、复读班等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外以计划外学生、自费生、转学生、旁听生、借读生、非计划生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的行为;向进城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农村中小学强制购买校服等行为;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各类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的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宣传推广费、培训费、劳务费、建设费、开发费等各种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等。
检查采取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走访调查学生、查看收费依据等方式进行。根据检查内容,结合纳雍县教育收费现状,重点检查了2007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退费和2008年春季学期收费情况。经过核对退费名册及走访学生,全县共计向109620名中小学生清退免费教科书费370万元。通过检查,全县中小学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通知要求进行收费,未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课外读物、校服,未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及其他搭车收费的现象。但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存在不规范现象,检查组要求其在近前内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