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乡出台新举措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为充分调动乡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实现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脱钩、不断层、两不误、双促进的工作格局和激励机制。2008年,曙光乡“规范一个工作计划、完善两类考核方案、采取三种检查模式、实行四项绩效挂钩”。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管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个工作计划”即:每月月初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拟定当月驻村工作计划、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同拟定当月单位工作计划,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抓业务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两类考核方案”即:乡党委、政府每月月初制定对村工作考核方案和对乡直单位工作考核方案,对村考核方案考核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单位考核方案考核分管领导和单位业务人员。“三种检查模式”即:督查组根据村和单位的月工作计划到各村及各单位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包村干部、村干部、单位业务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包村干部、单位业务人员脱岗一天罚款200元,村干部脱岗一天罚款50元;密查组根据每月对村工作考核方案到村进行密查,密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密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每季度对村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按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评比和兑现。“四项绩效挂钩”即:乡干部上班期间,有临时工作安排电话联系不上与当月通讯费挂钩,联系不上一次扣通讯费20元;每季度考核结果与乡村干部工资挂钩,每低于规定的保底分一分,乡干部罚款40元、村干部罚款20元;年终综合评比与乡干部的年终奖金挂钩,综合评比结果低于规定分数的,按比例领取奖金或不能领取奖金;年终综合评比结果和全年督查到岗到位情况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内三次督查不在岗或全年累计旷工15个以上或连续旷工7个以上的乡干部,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季度考核连续两次低于保底分且为倒数第一名的村或单位,包村干部或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乡村干部职工争先恐后,全乡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均按考核目标完成了工作任务,在第一季度检查评比中,27个村有25个村、40名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受奖,13个乡直单位的35名业务工作人员均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