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目标
我县现有残疾人5.6万,其中有康复需求者达60%以上。为推进全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我县制定“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目标,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有效推动我县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快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康复人才培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与水平,使全县60%乡(镇)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60%以上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到2010年,基本建成县城社区及农村基层康复服务体系的框架,县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及农村基层康复服务体系。
二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使3975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250例,人工晶体植被入率达70%。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90例,低视力者配助视器40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15名;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50名,进入普小达5%以上,助听器配用达5%以上;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2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180名,完成肢残康复矫治术100例;开展麻风康复工作,完成麻风矫治手术15例,装配麻风防护辅助用具150件,装配麻风康复辅助器具训练25例;进一步建立、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改进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管理办法,组织完成各类辅助器具服务1000件以上,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57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40例、功能补偿型矫形器20例。
三是继续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康复知识普及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