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治镇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乐治镇始终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年初,把综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下发了《乐治镇2007年政法工作安排意见》,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分别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成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创安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小组,建立了综治工作汇报研究会制度和稳定分析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半年来该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部署会、通报会,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阶段性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党政领导成员实行创安工作挂村包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签订了《2007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0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反邪防邪责任书》、《预防和打击涉电犯罪责任书》,使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具体化,共同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坚决贯彻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在研究各支部各单位负责人任免奖惩时,把综治实绩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考核。对综治工作不重视,不尽责,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其单位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提拔重用。通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奖惩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