骔岭镇干部管理出新招
为了更加规范干部行为,充分有效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忧患意识、边缘意识和竞争意识,营造宽松、和谐、规范、有序、高效的人才环境,骔岭镇制定了《干部管理末位进入、首位流出动态管理办法》,促进干部的进退留转,达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工作推动、共建和谐的目的。一是设立“待岗就业办公室”,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人事、计生部门协助,对干部职工实行月末考核,动态管理。二是在省、地、县以及镇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出现1例以上手术库存或1例以上政策外怀孕、1例政策外出生的包组包户直接责任人和按照镇“以劳定酬”目标管理考核,连续2次,累计3次处于末位的镇直包村干部、在规定上班时间擅自离岗30分钟内不到岗工作,又无特殊原因的机关留守人员、在规定工作时间擅自离岗3次以上的包村干部、在镇村集中宣传突击活动中,无特殊情况不到位或到位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在上级业务部门各项工作检查中,业务工作拖欠导致达不到检查标准的人员实行待岗处理,进入“待业办”工作,纳入动态管理。三是进入“待业办”人员工资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从进入“待业办”当月起,基础工资发放20%。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发放。即每月提供1例上环术信息属实的奖20元,1例人流、引产信息属实的奖40元,动员1例上环奖50元,1例结扎或1例人流奖100元,1例引产奖200元,举报1处非法煤窑属实30元。查出1个以上政策外怀孕或政策外出生50元,矛盾纠纷调处1起奖50—100元。四是连续3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达不到本人原月工资总额的,党委、政府不再安排工作,停发工资,可鼓励组建服务公司或办企业,当年参加年度考核。进入“待业办”人员连续2个月保原工资总额的,次月流出“待业办”,回到原村工作,工资按原标准发放,不再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