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熙镇规范干部工作行为出新招
今年,雍熙镇出台“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工作行为。为全面完成2007年的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促进各项目标有序开展。
乡镇干部“六个不准”:一是不准出现与村(社区)干部闹矛盾而影响工作的行为;二是不准出现所包村(社区)连续两个月排位处于全镇后三名或一年累计四个月排位处全镇后三名情形;三是不准出现连续脱岗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脱岗超过30天的行为;四是不准出现在上级工作检查时,所包村(社区)工作失误的行为;五是不准有包庇纵容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六是不准有违法违纪,严重影响干部形象的行为。
村(社区)干部“六个严禁”:一是严禁连续脱岗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脱岗超过30天的行为;二是严禁工作中优亲厚友,包庇或纵容亲友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严禁为己私利而与其他班子成员搞内讧,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四是严禁出现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连续两个月工作排位处于全镇后三名以及一年累计四个月排位处于全镇后三名的工作行为;五是严禁镇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六是严禁在上级检查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