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工部念好信访三字经以案说法强宣传
《信访条例》“三字经”
近年来,纳雍县委群工部不断优化信访受理、办理、化解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分析问题线索,强化宣传引导,将《信访条例》以“三字经”方式概括归纳,将非法上访被依法处理的案例制作成展板,放置于接访大厅门前,以案说法切实增强信访工作宣传力度。
《信访条例》“三字经”指出信访工作是以人为本,尊重事实、权责共担的群众工作;倡导以“写信、发邮件、电话访、在线访”等方式依法逐级信访;高度概括了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的原则;对涉法涉诉、民事、治安、违纪、行政等类型案件明示归口办理部门;对办理情况不服的,可走复查复核程序;强调信访工作“初信初访是源头、领导重视是关键、带信下访是方法、依法办信是原则、督查考核是机制”;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议、听证”等环节明确规定时限。读之朗朗上口,便于理解和记忆。
《案例》宣传
《案例》宣传,将近年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永州市人民法院、介休市人民法院、随州市人民法院、北仓区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非法上访的访民的依法判处制作成展板,以案例警示访民,必须依法依规逐级走访;同时指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群众工作部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提升内部人员业务能力,将《信访条例》“三字经”和相关业务知识作为学习的重点,要求各业务科室强化学习,依法办案,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