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纪工委五举措强化部门纪律监督
为加强纪律监督,更好地督促所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提升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第四纪工委着力加强部门纪律作风监督,规范其在经济发展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加强督查。将定期督查转变为经常督查,不定时间、不定期限巡查、密查,避免部门干部职工出现纪律松动或违纪违规“回头”现象,用执纪人员的频繁出现,挂好职工眼里、心里的纪律“警钟”,营造规范、高效工作环境,使部门作风、纪律监督常规化。
二是拓宽违纪线索获取渠道。变依赖举报为主动出击,运用督查、巡查、密查方式,着力审查部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规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注重抓小抓早、立查立办,预防腐败思想和腐败苗头向违纪违法蔓延,对经济发展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伤害。
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随纪律审查工作的深入,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作用,防止腐败思想蔓延,第四纪工委联系“四种新常态”,着力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借联系单位、部门党组会、职工会契机,进行一案一警示,扩大纪律审查效应,促使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四是强化“三重一大”监督管理。注重“三重一大”的参与力度,实行“三重一大”实施过程***管理,用纪律和制度“套牢”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运行;不断规范项目和资金备案,使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规范、准确。
五是着力解决问题。将作风整顿、整改贯穿违纪问题频发、多发部门管理始终,对于纪律审查过程中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其廉政风险情况,下达整改建议并督促其制定可行整改方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应付差事,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消除廉政风险和隐患,做到问题不查清、处理不彻底不放过,切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恢复风清气正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