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检察院全力推进法治纳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业绩
2015年,纳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健全检察环节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4人, 提起公诉351人。始终把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30人,提起公诉66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02人,提起公诉102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推进社会和谐。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逮捕102人、不起诉13人。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法促成26件案件达成刑事和解。畅通群众控告申诉表达渠道,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大力开展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预约接访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103件。完善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不逮捕、不起诉案件,全面开展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