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案件判决评价机制
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加大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纳雍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案件判决评价机制。
据了解,该院指定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文书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审查的内容为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采用和量刑标准。特别是该院没有提出缓刑、免刑建议的,而法院适用了缓刑、免刑的判决裁定要重点审查,对案情重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检察长,提请检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同时,对一段时间内量刑较轻或适用缓刑、免刑较多的现象,该院要求公诉部门与法院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对判决书存在表述等非笔误类错误,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或发出检察建议,发现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错误、判决畸轻或过重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起抗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
此外,该院要求审查人员对法院判决裁定文书审查过程中,发现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要及时将线索移送自侦部门立案查办,严厉查处审判环节的腐败犯罪,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