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举行初任人民陪审员培训会
8月22日,县法院在该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初任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为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38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初任知识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兴华、法工委主任刘薇出席会议。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庆山针对此次培训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提高认识,树立强烈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参与审理案件可以起到强化司法民主的作用。二是要认真履职,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在自觉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的同时,做到廉洁自律、遵守法纪、珍视荣誉并恪守职业道德。三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行好陪审工作的能力。
杨兴华在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时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就是人民的代表,代表着人民参与审判,对审判起着监督的作用。同时,还要以自己参与审判的经历对周围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发挥好法律宣传的作用。他还对新任命的38名人民陪审员履行好职责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新任陪审员,要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宪法及其他法律的学习,而且要学透,学精通。二要克服“陪而不审”的思想,参与案件审理时要把重点放在“审”上,敢于说出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三要克服“合而不议”的思想,在参与合议庭讨论时,把重点放在“议”上。
会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琳,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桂学,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陶雍林,监察室主任陈启孝先后为新任命的陪审员培训了法官职责与权力、法律基础知识、民事诉讼规则、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及审判纪律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