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民政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提标调查
为保障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应对当前的物价上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为调整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测算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我县2014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取得实效。近日,县民政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雍熙办事处、张家湾镇共40户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样入户调查。
县民政局把民政工作与群众工作紧密衔接起来,求真务实,问需于民,调查人员亲自进入困难群众家中进行仔细询问调查,掌握困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支出情况,倾听困难群众诉求,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困难群众每月(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用煤等基本生活费用,采取“菜篮子”法,结合我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综合测算统计,认真分析得出能够维持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费用支出为年人均1977.12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费用支出为月人均388元。
据悉,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当前经济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的趋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980元,新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