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室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
近几个月来,纳雍县连续出现干旱天气,很多地方农作物已绝收,旱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为了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增强检察人员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抗旱救灾“保饮水、保生产、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斗争中,根据毕节检察分院的安排部署,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抽调40余人,成立四个巡回检察室,分赴到全县25个乡镇开展抗旱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新的工作,是检察机关有效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是毕节地区检察机关在大旱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探索,是大旱之年人民检察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为民排扰解难的重要载体,其主要任务是:一是深入受灾的村寨或利用赶场天群众集中的机会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检察工作;二是积极查办抗旱救灾工作中的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救灾救济款物的犯罪行为,对被举报或发现涉嫌侵吞、挪用抗旱救灾款物的工作人员及时依法从重从快查办,确保专款专物专用;三是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功能,密切关注抗旱专项资金物资分配使用、管理发放等关键环节,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强化监管,为确保抗旱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要全面掌握巡回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为抗旱救灾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