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检察院聘请特约检察员
为了有效的监督好全县重点工程的建设,根据毕节检察分院的安排,聘请一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熟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同志作为县检察院的第一批特约检察员。2010年9月17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聘请特约检察员暨宣誓仪式,县检察院负责人向首批聘请的五名特约检察员颁发了聘书,五名特约检察员按照检察官宣誓规定,对检察官誓词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特约检察员制度是检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检察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聘请特约检察员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过程全程监督,可以加强重点工程的勤政、廉政建设,监督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搞好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确保重点工程资金的正常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而且可以发挥特约检察员在本职工作和专业上的优势,形成与检察人员思维互补,有利于对重点工程实行全面的***监督。同时通过特约检察员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强化检察工作力度,能够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作用,实现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