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湖北省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安陆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现就安陆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情况。(考评满分16分,自评分16分) 1.组织领导 安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牵头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安陆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内的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主要目标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精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功。 2.绩效考核 市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2021-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对各部门及乡镇进行季度目标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到5%。 3.规划计划 2019年10月制定了《安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定工作方案》;2021年5月,安陆市制定了《安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来抓。2021年3月,安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安陆市乡村振兴“实力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实力产业”制定了安陆市生猪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26年),安陆市吉阳大蒜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年),安陆市家禽产业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年),安陆市特色蔬菜<安陆市白花菜、南乡萝卜>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年),安陆市银杏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年)。 2021年,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经费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有了一定的保障。2021年度财政投入市农业农村局和公共检测中心预算2628.17万元,项目支出918.655万元;合计3546.825万元;2022年度市财政投入市农业农村局和公共检测中心预算3850.87万元,项目支出1329.39万元,合计5180.26万元。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考评满分11分,自评分11分)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监管名录。推行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健全“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部分问题产品、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受处罚企业定期巡查。 2.人员培训 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从业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签订安全责任状、质量保证承诺书,参训人员培训率达100%。 3.过程控制 以安陆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范》,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屠宰企业落实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4.产品自检 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开展了自检。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了委托检验,与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 屠宰企业建立了“五本台账”,落实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无害化处理 安陆市建有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处理量达100万头。全市16个乡镇(处)都成立了收集站点,对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登记造册,并集中运往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考评满分11分,自评分11分) 1.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 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对禁限用农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全面杜绝超范围经营,统一制作“农业投入品公示公告牌”,严格管理全市农资经营行为,实行准入登记制度。 2.规范经营 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建立农业投入品进货档案、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实行农作物病虫害诊断及防治处方制度。 制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承诺书,落实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回收义务。 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以市供销合作社为主要载体,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全市建有农资配送站点14个。另外安陆市德力康植保有限公司、安陆市益农农资连续有限公司、安陆市植保联盟都实施了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全市共配送肥料(折纯)2.8万吨,农药220吨,分别占全市农业投入品总量的73.6%和73.3%。 3.平台管理 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主体纳入电脑平台管理。种子经营实行网上备案,建立“农资管家”信息平台,在全市选择10家农资门店作试点,搭建农药销售电子扫码追溯平台。 4.质量监测 印制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制定《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方案》,《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制度》。 定期对辖区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考评满分9分,自评分9分) 1.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制定了以“11种”重点品种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 2021年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12000多批次,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600多批次;2022年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8000多批次,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600多批次。县城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2.日常巡查 乡镇监管机构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计划,做到辖区内生产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同时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7200批次左右。 3.信息公告 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督、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共发布信息10期。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考评满分13分,自评分13分) 1.执法检查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200人次,执法车辆480余台次,检查各类场所12460余个。 2.依法处置 县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病死畜禽、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城区内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的通告”,有力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 3.健全机制 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行政执法专利及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制度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4.应急处置 安陆市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安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0月修订了《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并予以印发。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考评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环境监测 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完成农用土地污染状况详查点位193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219件。实施国家级畜禽养殖类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59%。 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安陆市乡村振兴“实力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安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2.标准入户 辖区内主导农产品安陆白花菜、南乡萝卜、孝感香米、欣华鸡、蓝莓、香菇等全面制定了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技术推广 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植保技术,实现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到50.7%,***.8%。示范区化学农药平均减少22.5%。病虫害损失控制在0.6%以下。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不断推广。2022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13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总面积128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为93.3%。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全市建成“三园两场”分别为6个、3个、7个。 4.质量安全认证 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安陆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认证产品创建。 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产品7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6个、绿色食品13个、有机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个。种植面积585200亩,“三品一标”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的40.5%。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考评满分18分,自评分16分) 1.监管能力 2010年承建“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项目,并于10月成立了“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2019年以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2021年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 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的意见,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制定村级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办法。 2.检测能力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印发的《安陆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责中明确有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分下达的农产品、畜牧水产养殖产品以及其他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突发事件等计划任务。 3.执法能力 2020年安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安陆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责中明确规定,负责全市有关种子、农药、肥料、农业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保护、耕地质量保护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9月,安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安陆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责中明确规定,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 4.设备条件 县乡两级配置了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 制定并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药知识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省植保总站来我市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走基层活动。全年各类培训相关人员达5000余人次。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完善。(考评满分14分,自评分14分) 1.完善制度 2021年,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范》,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 2.创新机制 制定了《安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印发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作用促进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工作意见》。 制定并印发《安陆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激励企业开发认证产品。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安陆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70600张,通过实施合格证制度保障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2021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分散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从而有力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九)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安陆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保乡镇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安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真正把“双安双创”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双创”双赢。 (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十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对全市74名乡镇监管员和309名村级协管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分乡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职责,定期规范开展巡查检查和快速检测,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十二)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完善,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三)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 涉农乡镇全部配备了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试纸卡(条),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2023年以来对全市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普遍速测了1次。 (十四)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对全市所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都发放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手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综合自评,得分98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继续充实市、乡两级机构监管力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推进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使其能够完全承担各项检测任务。 (二)强化基础支撑,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 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米线加工园、肉食品加工园、蛋品加工园,打造孝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陆核心区,切实提升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继续抓好“两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管,扩大“两品一标”合格率和市场占有率。 (三)强化社会共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人人参与、质量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