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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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司〔2022〕11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1号南海区民政局东楼303,电话:0757-86338799)。为确保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单位在提出修改意见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作无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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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21: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