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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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六寨镇便民服务中心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起启用“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仅限于南丹县六寨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使用,不得异地使用或挪作他用,该枚专用章与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混用。“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南丹县六寨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特此公告。
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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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46: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