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活动座谈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近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座谈会。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对从事民营企业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精准化监管,通过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配备“在矫通”监管设备等方法,宽严相济,真正做到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会议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标准和范围,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请销假事由、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审批流程和检察监督等工作展开讨论、达成共识,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统一司法执法理念,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形成强大合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适应社会的能力,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打造平安商河、法治商河“金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