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的规定,我局派出的评审专家组对平南县丽丰水产养殖场、平南县瑞荣龟鳖养殖场等2家申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的养殖场所、设施、设备情况,技术力量与人员配备,申请物种的品种及数量、来源等进行现场审核,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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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审核情况公示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