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373号),现对我县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复核。
***: 平南县历史遗留矿山信息表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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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历史遗留矿山信息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矿山位置 | 矿种 | 图斑编号 | 中心点坐标 | 面积(㎡) |
1 | 丹竹镇丰塘村历史遗留开采点1 | 丹竹镇丰塘村 | 砖瓦用粘土 | CT4508***********0002 | 110°3150″,23°2852″ | 538.47 |
2 | 丹竹镇丹竹村历史遗留开采点1 | 丹竹镇丹竹村 | 砖瓦用粘土 | CT4508***********0001 | 110°3152″,23°2854″ | 19667.36 |
3 | 大新镇大平村历史遗留开采点1 | 大新镇大平村 | 砖瓦用粘土 | CT4508***********7002 | 110°2613″,23°2156″ | 3674.81 |
4 | 大新镇大平村历史遗留开采点2 | 大新镇大平村 | 砖瓦用粘土 | CT4508***********7001 | 110°2611″,23°2156″ | 1378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