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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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29日发表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县人社局、财政局按通知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发布公告、申请受理、组织评估,现对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949136。
1.彰武县鸿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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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6:55: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