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关于新庆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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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18日发表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新庆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规划现状确认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3日(七个工作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9-85350336。
新庆村棚改项目.jpg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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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5:01: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