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总工会关于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全总、省总和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增强光明区职工群众对工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区总工会拟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关爱职工·情暖光明”系列活。现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系列活动中的“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总工会“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
二、采购预算:20万元。
三、项目需求:通过组织基层一线职工观看迎新春相关文艺表演2场(例如:舞龙、醒狮、相声、曲艺、小品、猜灯谜等中国传统文化节目),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新春期间的文化生活,让职工更多的感受传统文化带来的魅力,提升文化自信,共同欢度春节及元宵节等重要传统节日。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并且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tgzbgh@szgm.gov.cn。
六、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项目采购方案;
(三)项目报价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六)举办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佐证材料;
(七)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履约评价函。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3472,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光明区总工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