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在全省率先试点城乡居民奖励性养老金制度
盐城在全省率先试点城乡居民奖励性养老金制度,在盐都区试点缴费水平与养老待遇调增挂钩,按个人账户养老金30%增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限制最高标准为90 元/月),2018年人均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增加4.72元/月,2019年增至4.92元,至目前,该区领取待遇人员达到15.03万,人均奖励性基础养老金16.2元,月人均待遇水平294.98元。联合南京师范大学组成课题组,研究建立与参保个人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待遇增长机制,引导参保个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累积。盐都区2021年人均缴费水平较上年同期提高542元/年,人均待遇水平提高37.47元/月。从2020年开始,陆续在亭湖区、市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推广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分别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20%、30%、20%增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目前人均奖励性养老金分别达10元、13元、16元,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突出45周岁以上未参保居民、被征地农民、缴费困难群体,实施社保扩面征缴三年提升行动(2022-2024)。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218.08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从2020年的214.47元,提高到2022年的282.14元,增幅达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