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省18)销号工作情况说明时间
一、反馈问题
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防止违法填湖占湖问题发生。
三、整改情况
(1)区水务部门每周对湖泊进行巡查,同时聘请第三方单位对21个湖泊269、2公里岸线全线无死角巡查,并要求各涉湖街道及湖长按要求加强对湖泊的巡查,做到对于重点湖泊每周巡查一次,一般湖泊每月巡查一次,发现涉湖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制止了违法占湖填湖行为。
(2)强化规划管控及用途管制,对过剩产能项目以及国家禁止供地的其他类项目,不予安排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不办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土地供应手续。
(3)实施湖泊水质单月检测,双月通报工作要求,及时通报湖泊各考核断面水质情况,突出做好水环境长效维护和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水十条”要求,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打击违法排污,全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95%以上。
(4)加强对湿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