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2021年2月24日20时,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滩面镇覃村白水塘屯某公司内检查发现车牌号为豫A7367H的货车上装载有仔猪724头,其中已死亡94头,司机牛某(已立案处理)无法提供所运输生猪的所有人(货主)信息,也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我局对涉事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维护法律尊严,请上述生猪所有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农业农村局(陆川县学宫巷18号)依法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