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机关纵深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以岸治江”思维,扎实推行河湖警长制,坚持数据赋能,开展立体化科技护江行动,坚决扛起长江干流岸线保护责任。
强化“以岸治江”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2022年3月,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荣膺全国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称号。7月14日,元谋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杨某等3人在龙川江内非法捕鱼,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法院判处该3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补偿金16300元。
建立健全河湖警长制管理体系,在所有河段、水库配齐区、段、片警长,推行“区警长季巡、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的巡河责任制。楚雄州公安机关紧盯287条河流等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犯罪。2021年以来,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人,案侦工作排名全省前列。
坚持数据赋能,深入开展立体化科技护江行动。8月24日,楚雄州启动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长江大保护科技“护绿”行动,调配15架警用无人机,专门组建长江大保护警航队伍,对全州范围内长江干流、支流进行全线巡航,采集基本信息,搭建数据库。
加强各部门间执法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建设一批沿江重点部位的视频卡口,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沿江治安防控体系。楚雄州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警用无人机定点巡航、警用巡逻艇机动巡江、公安民警及乡镇干部徒步巡防的方式,构建起江陆空一体化、立体化的科技护江体系,对各类涉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