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2022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和方式
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0日。调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进行。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总体评价等方面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主要包括: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有所侧重。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公开发布二维码。各地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将满意度调查二维码(附后)及时公开发布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官方网站醒目位置,便于用户直接手机扫码填答。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在官网首页“飘窗”、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2023年1月10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参与调查关心当地教育改革发展。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州)要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 系 人:李 杰 137****7797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