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色市右江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右江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队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法发〔2021〕42号)、《关于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21〕694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1〕230号)、《关于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21〕33号) 及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百色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百交发〔2021〕133号 )、《关于印发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百交发〔2021〕143号)等要求,决定自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成立右江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上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正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杨明钊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龙广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正权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交华 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黄尚学 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马永荣 区交通运输局计财股股长
黄少伍 区公路管理所所长
肖 燕 区港航管理所所长
覃海波 区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谢世韬 区港航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要求, 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提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视察广西时的***和***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审批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审批规定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 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办事不廉等突出问题, 实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审批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审批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 法权益的问题;以审批者自居,做方便管理的事多、做方便群众的事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等靠要思想严重,强调单位条件不足多,讲个人主观能动性少,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审批风纪不严整,办事语言不文明,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审批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办事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滥用行政审批权限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 简单式审批、运动式审批、审批“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受理不及时、 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办事不廉的问题。 不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趋利办事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审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审批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行政审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对于发现的审批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 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群众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审批
各单位要制定公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制定重大审批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审批记录。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组织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普法责任制,展示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审批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 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审批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审批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审批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审批隐患排查防控
各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审批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办事人员在基层审批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审批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办事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审批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审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审批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审批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审批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人员培训
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各单位要分级分类组织审批人员进行业务轮训、培训和考试。
四、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五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上旬)。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 聚焦制度不合理、审批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统筹组织推进顽瘴痼疾整治、规范公正文明审批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审批隐患排查防控和审批队伍轮训工作,分别于2021年8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 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9月20日前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建议上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审批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决策部署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审批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审批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百色市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的准备。各单位要 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督导检查,及时报送行动开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审批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行动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审批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