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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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7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12号)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禅城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不受理上述工作。
特此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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