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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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6日发表
关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朝天区曾家镇荣乐供水工程项目和广元市朝天区城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97031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邮 编:6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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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环审批〔2022〕8号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航油广元储运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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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8:21: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