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坪山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需求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等相关规范要求,垃圾填埋场需定期对场区进行检测(详见服务内容)。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23083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需具有CMA资质。
四、服务内容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企业CMA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曾经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3.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4.预算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项目实行竞服务原则;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或个人近三年内参与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22年11月3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公园一路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21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红升;联系电话:0755-89595868。
七、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采购公告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交易结果公告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0月31日
相关稿件:
***1: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水质和气体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