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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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29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025-56613076 通信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8号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厂区内 | 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通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蜂巢能源110kV变电站,户内型。本期新建主变1台,容量为1×63MVA,本期110kV进线(间隔)1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110kV进线工程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 运营期:1.电磁环境。本项目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声环境。变电站采用户内式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充分利用隔声门及墙体等降噪措施,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变电站所在厂区四周厂界处声环境稳定达标。 3.生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污染防治措施。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污水排放量,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2)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及《江苏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304 号)等要求,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实时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实施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变电站拟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变压器旁设置挡油设施(即事故油坑,有效容积10m³,容积大于设备油量的20%)。事故油池设有油水分离设施,其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能够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相关要求。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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