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本网讯(记者 李莹)10月13日,南溪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就做好条例执法检查,认真严格开展自查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对市民的文明行为进行要求,实现了从道德规范到法律约束的重大转变,保障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力实施,助推了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实践证明《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有强大的现实性,可行性和生命力。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特别要清醒认识《条例》的作用是什么,为什么开展执法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要准确把握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内在要求,突出执法检查的全面性,问题查找的客观性,建议意见的精准性,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要有力有序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尤其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动员,突出整改落实,严守工作纪律,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遵守防疫要求,确保检查安全有序,确保大家身体健康。
会议还就《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学习培训,介绍了贯彻执行《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区领导鄢斌、张毅、韩仕奎、陈吉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