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绥中县创建零证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0年实现葫芦岛市“零证明”城市的创建目标,根据省、市营商局和市“营商环境建设”年关于葫芦岛创建“零证明”城市的具体工作安排,我县特制定绥中县创建“零证明”城市工作方案,并由绥中县政府第50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准予执行。
根据方案要求,创建“零证明”城市的主要任务,首先就是要全面清理证明,坚决执行“六个一律”的取消标准 :一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二是开具证明的部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三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四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五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六是能通过“一网通办”等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完成全面清理证明工作后再实施流程再造,实现数据共享,完善信用体系,明确检验标准,以上主要工作任务在方案中已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规定了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
“零证明”城市创建作为“重强抓”的重要内容已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需要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零证明”城市创建的经验做法,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担当的“零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格局,进而确保葫芦岛市创建“零证明”城市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