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鄂东法治名城——市司法局改革特色工作巡礼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改革引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价值端,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与人民一起共同缔造“鄂东法治名城”。
深化法治黄冈建设,全面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绘就“法治黄冈蓝图”。翻开《法治黄冈建设规划(2021—2025)》规划纲要,“建设鄂东法治名城”的目标引人瞩目。一张张重磅“施工蓝图”全面绘就,《黄冈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继出台,为全面依法治市未来几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坚决把***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课程,纳入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以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前培训的必训内容。
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助推法治建设工作。4月2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聘请黄冈市首届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的决定》,公布该市首批选聘的98名法治督察员名单,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律师以及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等。5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法治督察员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共发现问题51个,督促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注重发挥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在法治建设中的正面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面向基层一线,组织开展全市第一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选树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工作突破口,2021年我市被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2022年我市司法局被人社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擦亮“市长审案”品牌
“市长审案”是一项行政复议的改革创新之举。针对一些行政首长法治意识不强、复议机关职责不明、复议决定履行率不高、复议公信力不强等突出问题,2014年,我市探索实行行政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即“市(县市区)长审案”制度。市长审案不仅解决了具体法律问题,还能运用综合行政资源解决社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军杰指出,“坚持‘市长审案’‘以案说法’,将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倒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官员养成法治工作习惯。”我市本级共受理案件1000多件,年均受案近两百件,未发生一起因群众对“市长审案”和“县长审案”程序不满意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极大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2018年10月,“市长审案”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2019年,“市长亲自审案,推进依法行政”项目入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32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荣获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称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聚焦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企业而言,优惠补贴和减税降费虽能惠及一时,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唯有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市司法局聚焦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废止、修改、宣布失效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774件,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纠错,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执法案件投诉举报邮箱和电话。2022年4月,联合市纪委、市审计局等部门对市县两级15个单位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处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90个行政执法类案卷进行交叉评查,对90个规上企业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测评。6月份,举办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培训会。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不断增多。继蕲春县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后,团风县的“持续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红安县和麻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黄梅县的“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等4个司法行政改革事项获批全省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点。
锐意改革创新,提供便捷公法服务
近年来,我市奋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发展,多项工作获上级表彰。2019年12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奖;2022年4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市司法局印发《黄冈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冈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职责》,真正确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法工作格局。
夯实平台建设,全市各地公法中心相继进驻综治中心,浠水、武穴、蕲春、团风等地公法中心相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每个工作日,全市600余名社会律师轮流在公法中心值班,解答群众咨询,接听“12348”热线和法律援助专线,进行服务指引。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和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深度融合,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3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2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9469件,为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保管遗嘱,为五保户、孤寡老人免费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充分发挥了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济弱”的社会化功能。
强化依法治理,打造“枫桥经验”黄冈样板
单身母亲郭某年关归来,其子胡某不让进门。胡某因母亲当年执意离婚,认为母亲不负责任,不同意母亲郭某回来居住。虽然郭某仅对胡某住处有居住权,遭遇此种困难,郭某束手无策,浠水县蔡河镇“巾帼调解工作室”闻讯后主动出马,针对这种历史宿怨,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法,经充分依法合情合理劝解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巾帼调解工作室”仅仅是黄冈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此外,像黄梅“三哥调解室”、武穴“红色老兵调解室”、英山“三合一”调解模式,都在各地发挥着春风化雨的社会和谐功能。
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市司法局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帮教工作有据可依。协调市直22家成员单位归集各类救助帮扶政策、细则、流程,印发黄冈市《安置帮教工作回归服务指南》,供镇村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回归人员及家属咨询查阅。此外,还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和安置企业认证工作,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月分析制度,确保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帮教对象有人管理、思想有人引导、困难有人帮扶。
美好生活需要共同缔造,我市正面临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紧迫压力,市司法局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法治作为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元素,党群同心、心手相牵、命运相连,为共同缔造“鄂东法治名城”而不懈奋斗。(通讯员 陈威)